(1)地板鋪裝應在地面隱蔽工程、吊頂工程、墻面工程、水電工程等項目完成并驗收后進行,避免地板鋪裝時交叉作業或鋪裝后其它項目施工損壞地板。
(2)地面應平整,無開裂,用2m靠尺檢驗地面平整度,靠尺與地面的最大弦高應≤3mm。墻面同地面的陰角處在200mm內應相互垂直、平整。
(3)地面含水率不得超標(未使用地暖的地面含水率應≤20%,使用地暖的地面含水率應≤10%)。與土壤相鄰的地面,應進行防潮層施工。
(4)擬鋪裝區域應有效隔離水源,防止有水源處(如暖氣管道、廚房、衛生間等)向擬鋪裝區域滲漏。
(5)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填充式地面輻射供暖,宜鋪設均熱層,墻體四周應鋪設邊界保溫帶;預制溝槽保溫板地面輻射供暖,宜鋪設絕熱層、均熱層。